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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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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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汰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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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淘汰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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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淘汰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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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代替的技術裝備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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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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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煤礦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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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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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帶機皮帶釘扣人力夯砸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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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多,操作不安全,連接可靠性低,容易造成事故隱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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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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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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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用皮帶機皮帶釘扣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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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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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絲繩牽引耙裝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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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隱患較大,轉載能力不足,且違反《煤礦安全規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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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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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瓦斯、煤與瓦斯突出和有粉塵爆炸危險礦井的煤巷、半煤巷和石門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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鉆裝錨一體機及履帶挖掘裝載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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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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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礦井下用煤電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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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纜及其連接插銷易產生電源短路、電纜絕緣破損等電氣失爆現象而引起電火花,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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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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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禁止使用(煤芯取樣不受此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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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動風鉆及液壓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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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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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PLC控制的串電阻調速提升機電控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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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啟動、換擋時會產生較大的沖擊電流,自動化程度較低,電阻系統在運行中易發熱,造成安全隱患,在減速與低速爬行過程中主要依靠工作閘來控制,對閘瓦的磨損比較嚴重,需要經常更換,可靠性和安全性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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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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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新建礦井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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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頻調速提升電控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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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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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虎口式主井箕斗裝載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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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實現定重裝載,不符合《煤礦安全規程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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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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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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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煤機式主井箕斗定重裝載自動化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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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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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活塞式移動空壓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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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聲大,穩定性差,發熱量高,安全性能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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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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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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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螺桿式移動空壓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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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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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照明白熾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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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耗高,屬于落后設備,不能做到本質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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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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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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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下照明LED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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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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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軌斜井人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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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率較高,車體重,萬一發生跑車時制動的可靠性較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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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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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軌叉爪式人車3年后禁止使用,普通軌抱軌式人車5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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架空乘人裝置或單軌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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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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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交流電源控制的保護電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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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出現短路時,容易造成操作電壓降低,斷路器不能分閘;高壓板控制電源檢修時,容易發生低壓220V反饋6000V電源,造成事故;存在三相不平衡問題,容易產生雜波及電磁干擾,相對穩定性及可靠性差;停電時,高壓板各項保護及斷路器不能正常工作,保護器不能記錄分析數據和系統進行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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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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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內逐步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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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直流電源控制的保護電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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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危險化學品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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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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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歇焦炭二硫化碳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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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工藝及設備在上世紀80年代國外已經淘汰,無組織排放點多,設備壽命短、安全性差,易發生泄漏、中毒、爆炸等安全生產事故,現場用人多,職業危害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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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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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二硫化碳生產項目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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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氣法二硫化碳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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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職業病危害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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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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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和箱包制造領域有害物質超標的膠粘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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膠粘劑中苯、正己烷、1,2一二氯乙烷等有害物質超標,容易造成職業危害,不符合《鞋和箱包用膠粘劑》(GB19340)標準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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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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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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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和箱包制造領域低毒或無毒物質超標的膠粘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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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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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打磨工藝的磚槽式通風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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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死角,容易造成粉塵沉降,導致靜電累積,安全隱患大,易發生粉塵爆炸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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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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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后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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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質(核查)金屬通風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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